该公司是陕西省政府直属大型一类国有独资地方电力企业,担负着陕西66个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供电任务。该公司的前身是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是陕西省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和资产运营机构,公司按照《电力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目前,该公司供电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2%,供电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51%。拥有110kV变电站33座,线路1180km;35kV变电站247座,线路5023km,10kV线路5.1万km,配电变压器3.93万台,0.4kV线路8.72万km。
管理机制
党的十五大以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地方电力工业紧紧依靠改革政策,坚持以发展为主线,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以资产经营为基础,确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和推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科学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优胜劣汰减人增效机制。通过大力实施电网建设与改造、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无电乡村通电工程,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电网科技含量和自动化水平。实现了陕西地方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增强了为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集团目标
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于2001年3月在全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顿电力市场和优质服务年”活动,主要采取了六条措施:一是建立电网调度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规范供电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坚持依法经营;三是公开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四是提高供电质量,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五是加强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继续加快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优化配置,提高供电可靠率,实施“户户通电工程”,提高农户通电率,彻底解决无电户的用电问题。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向社会各界做了公开承诺,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评价。通过开展这一活动,真正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电网建设
“九五”期间,陕西地方电力工业电网基本建设成就喜人,五年累计完成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37.4亿元,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额相当于“九五”初期全局固定资产的5.8倍。新建和改造110kV变电站25座,线路757km;35kV变电站144座,线路2391km;新建和改造10kV线路1.6万km,更换改造配电变压器211.67万kVA/3.3万台;新建和改造0.4kV线路3.95万km,配电台区1.7万个。建成县级调度系统5个,在建榆林地调、12个县调和2个配网自动化工程,建成8个农村电气化县。使陕西地方电网的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技术水平、运行水平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九五”期间,陕西地方电力工业年售电量由34.8亿kWh增加到了47.8亿kWh,增长37.2%,年平均递增6.53%;年销售收入由5.7亿元增加到了14.5亿元,增长152.6%,年平均递增20.4%;综合线损率由9.88%下降到了9.26%;总利税达到了5.2亿元。
取得成绩
九五”初期,陕西地方电力工业供电区域内乡、村、户通电率分别仅为94.3%、86.1%、86.2%,还有40个县未实现行政村村村通电,严重制约着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陕西地方电力工业自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坚持企业利益服从社会利益,把村村通电工程作为重要任务,长抓不懈。通过多种筹资渠道,累计完成村村通电工程投资7.7亿元,解决了83个乡、4604个行政村、约22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1999年提前一年实现全省行政村村村通电目标,户通电率达到了97.39%
“十一五”时期,公司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国电网行业平均水平,是公司成立22年来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好的时期之一。公司销售收入增长1.6倍,年均递增20.8%;售电量翻一番多,年均递增14.9%;实现利税增长1.8倍,年均递增22.9%,其中利润总额增长9.6倍,年均递增60.3%。公司被评为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陕西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陕西爱心企业、陕西十大慈善企业,设立了陕西省首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履行电力普遍服务责任,完成“和谐电力进农户”通电工程和“太阳-太阳”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解决了8.3万户、32.9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实现了全省无电地区户户通电目标。[1]
党政工作
“九五”期间,陕西地方电力工业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不同时期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有计划、按程序、规范化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全系统各级党、工、团组织都能够紧密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围绕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开展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创建活动,在塑造企业文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连续三年获全省查办案件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有声有色,获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全系统五年共建成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单位14个,地市级文明单位26个,88%的单位都已成为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2000年,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厅局”和“省直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奋勇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