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P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后果C的乘积,即R=P*C 。
除上述环境风险外,演生有政策风险、投资风险、从业风险等。比如,“因职业,收入,居住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导致人死亡,患病或伤残的风险”,当属此列。
2特征与内涵
风险源 即导致风险发生的客体以及相关的因果条件。风险源可以是人为的,也可以是自然的。它的产生是随机的,具有相应概率,可以通过数学、物理、化学方法来确定。
风险行为 风险源一旦发生,它所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的能量流将立即进入环境,并可能由此导致一系列的人群中毒、火灾、爆炸等严重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的行为。
风险对象 即评价终点或受害对象(受体),风险对象可以是人类,也可以是实物的、生态的。
风险场 即风险产生的区域及范围。它包括风险源与风险对象,是风险源物质上和能量上运动的场,具有相应的时空条件。
风险链 风险源一旦在风险场中发生,周围的风险对象都可能受到影响,这个对象又可能由于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新的风险影响,整个风险呈“链”式传递,逐渐扩展到其他对象。
风险度 即风险源作用于风险对象后,物质上或能量上的贡献大小,也可定义为损害程度或损害量。
风险损失 即风险产生的经济损失,可以用货币来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