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低碳服务的不断普及,低碳服务业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因此只是对其概念进行界定并不能深入地理解低碳服务产业的内涵与外延,有必要对低碳服务业的种类进行划分。然而,国内外经济学家对服务业的分类由于其目的和标准不同,不同分类之间差异十分明显。目前国际上服务业分类标准主要有:根据服务的性质与功能划分、根据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划分、根据服务的供给(生产)导向型分类法、根据服务的需求(市场)导向型分类法等,比较流行的标准分类方法主要有辛格曼分类法、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2006年版)、北美产业分类体系(1997年)等。
(一)根据服务的性质、功能特征分类
1.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ISIC)。联合国于1958年制定了第一种国际标准产业分类196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ISIC),基本框架没变。其中一级分类有4类,二级分类有14种。第三次修正发表于1990年,修正后的分类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服务业大类有11类,小类19类。2006年,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沿用至今的ISIC/Rev.共21个门类、88个大类、个中类和420个小类。涉及服务业的分类增加了信息和通信业、行政管理及相关支持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艺术和娱乐、其他服务业等5个门类,反映了服务业发展及其在经济活动中重要性增强的国际背景。
2.布朗宁—辛格曼服务业分类。经济学家布朗宁(Browning)和辛格曼(Singelman)于1975年根据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ISIC)的规则,将商业产业和服务产业加以分类,这一产业分类标准是根据商品与服务的产品性质、功能。尽管这种的分类不是那么完善,但为后来西方学者所普遍接受的服务业四分法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3.辛格曼服务业四分法。经济学家辛格曼在1975年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服务的性质、功能特征对服务业重新进行分类,将服务业分为:流通服务、生产者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四类,这种分类方法反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之后,西方学者将布朗宁和辛格曼的分类法进行综合,提出了生产者服务业、分配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社会性服务业四分法,其内容大体上与辛格曼的分类法相同,比较而言,后者的二级分类更为简化。然而,这种分类法由于无法与联合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接轨,因而影响与国际的比较研究。
按照上述四种根据服务性质、功能特征的分类方法,低碳服务业主要划归为生产者服务业,有一部分服务内容属于消费性服务业。此外,低碳服务业还包括社会性服务业与ISIC新增的服务类别相交叉的部分,如低碳行政管理及相关支持服务、低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其他低碳服务业等。
(二)按照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分类
1970年,A.Katouzian依据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将服务业分为三类:新兴服务业、补充性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新兴服务业一般出现在工业化的后期,是指工业产品的大规模消费阶段以后出现加速增长的服务业,如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和公共服务等。补充性服务业是相对于制造业而言的,是中间投入服务业,它们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工业生产的中间需求,主要为工业生产和“工业文明服务”这类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交通、通讯和商业,此外还有法律服务、行政性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传统的需求,其二是传统的生产模式。这类服务通常是由最终需求带动的,主要包括传统的家庭与个人服务、商业等消费性服务。根据这一分类及定义中低碳服务业内容,低碳服务业分属于新兴服务业、补充性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各部分,以补充性服务业为主。但很明显,这种分类法主要依据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理论而提出的,其实用性和科学性颇受争议。
(三)从生产(供给)角度按生产技术分类
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是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1967年制定的一种新的产业分类法,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从服务的生产或供给角度,依据生产技术进行的分类,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服务经济理论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其结构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计算机和电子产品制造部门作为信息产业的硬件部门被列入制造业,原来的出版业则列入了新设置的信息业;服务业中的柔性生产被列入制造业。第二,独立建立了信息业。第三,原来的服务业细分为11个一级部门。但由于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没有对服务业进行大的分类,而是成倍扩充了服务门类/部门的数量。因此,低碳服务业按照这一分类会比较笼统、松散,故不做详细讨论。
(四)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标准分类我国之前没有专门的服务业分类。从1985年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第三产业一直是服务业的同义语,直到2003年国家统计局根据GB/T4574-2002颁布了新的三次产业划分,明确规定把农、牧渔服务业列入第一产业。至此,服务业与第三产业不再等同,因此建立专门的低碳服务业分类标准,对社会经济发展、低碳产业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借鉴国内外服务业分类标准,首先按照产业发展过程将低碳服务业分成三个板块、六大一级产业。这三大板块分别为低碳服务理论的产生、低碳服务理念的传播、低碳服务的运用;三大板块下设六大一级产业分别为低碳技术、服务研究与发展,低碳教育、培训产业,低碳信息服务业,低碳综合管理服务业,低碳商务服务业,公共低碳管理服务业。其中教育、培训与公共低碳管理属于低碳公共服务,是不带有盈利性质的低碳经济活动。
其次,对照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ISIC),在六大一级产业下分别设置15个二级产业和54个三级产业,其中这54个三级产业分别对应国家标准行业分类产业指标(2002年版本)中的四位代码,因此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这种低碳服务业指标体系分类方法逻辑清晰,便于理解;层级清楚,不会产生交叉。同时,这种分类方法便于将我国低碳服务业融入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体系。当然由于低碳服务业概念才提出,对于其分类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还有待于今后继续研究。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逐渐变暖,“低碳经济”的概念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以制造业为首的一场行业变革正在酝酿,各个行业之间都在以“低碳、环保”作为发展目标,这也就势必改变现有的行业产品的检验标准和行业经营理念,服务行业也存在着很多与环保相关的问题,低碳服务业就是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例如,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中首次出现了“低碳旅游”的概念。在我国2010年“两会”后,随着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低碳旅游”正以高速发展的态势成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并逐渐成为旅游业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再例如,餐饮业,一次性餐具回收、餐厨垃圾和食用野生动物都是关系到行业服务质量变革的大问题,只有做到环保管理,才能达到“低碳”标准。
目前要使我国的服务业顺利的从“高碳”向“低碳”转型,需要在餐饮、旅游、金融等几个重点行业进行改革,以对其他行业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促进整个眼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餐饮
所谓低碳餐饮,可以理解为运用安全、健康、节能、环保理念,坚持低碳管理,倡导低碳消费,以维持生态的平衡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的绿色食物和饮料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因此低碳餐饮不仅仅要求食物本身的天然与营养,还要求食物的生产和消费过程的低碳环保。
近年来,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使其自身的诸多问题日益凸现出来。餐饮业对资源消耗、生态环境产生的消极影响,食品安全与卫生状况等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而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提出,实质就是追求低碳经济生活,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两型社会背景下,发展低碳餐饮是餐饮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低碳餐饮应当保证食品生产与服务过程的低碳化。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采购环节的低碳化、生产环节的低碳化和食品服务环节的低碳化。
首先,采购环节的低碳化。所谓采购环节的低碳化,即保证食品原料的安全与环保。第一,采购的货物必须来自于合法和安全的货源;第二,货物的数量与储备水平一定要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规模相适应;此外,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作为吸引顾客的卖点,餐饮企业应明白自身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生产环节的低碳化。生产环节的低碳化包括两方面含义,即食品生产方法要确保食品的营养与卫生,生产过程要注意运甩低碳技术组织生产。餐饮业由于其生产性质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产生大量的污染。《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因此餐饮企业应实行清洁工艺生产,集中使用水、电、汽,降低能耗,做好污水、废气和垃圾的处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另外,要充分结合本地能源优势,考虑利用自然能源,如在高原地区可使用太阳能采热系统。
再次,食品服务环节的低碳化。第一,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因为早在2001年国家经贸委连续下发了2个文件,要求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第二,当用餐客人点菜时,服务员要本着“经济实惠、减少浪费”的原则推荐食品,并尽可能介绍低碳、健康食品、饮品;客人用餐后应主动提供“打包”服务;第三,在人们对公共卫生和健康越来越关注的时代,创造一个整洁、安静、雅致的消费环境也会成为低碳餐饮的标志。餐厅的装饰采用环保无污染材料,空气清新,温度宜人,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大方。
(二)低碳旅游
目前我国旅游业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评估与规划,匆忙开发。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其次,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风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性。再次,风景区环境污染严重。一些风景区的水土、大气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噪音、烟尘超过了规定标准。生活污水增多,垃圾废渣、废物剧增。这些把生态消费摆在首位,不惜以高碳排放量为代价来获取利润的做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低碳旅游正是针对这种高碳旅游所生成的一种新型旅游发展模式。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形式,低碳旅游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重视,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虽然低碳旅游在学术界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都会遵循以下共同原则,即以自然为基础、对自然保护做贡献、当地社区受益、负有道德规范与责任、可持续性、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旅游享受与体验和文化熏陶等。
第一,低碳旅游提倡尊重自然环境。低碳旅游是这样一种旅游方式,尊重自然的异质性。它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强调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要求旅游者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保护自然环境,以欣赏、探索和认识大自然为目的,对自然环境、生态平衡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同时要求旅游从业者开展工作必须围绕自然环境的保护而进行,不能为了获得经济效益而牺牲生态资源。
第二,享受自然是低碳旅游的目的之一。科技化进程的负面影响是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索取和掠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森林资源迅速减少、空气污染、生态平衡等自然环境的恶化。人们期待能更多地享受自然环境的美,于是以亲近自然和享受自然为主的低碳旅游倍受青睐。低碳旅游与近代旅游业产生以来的各种类型的自然山水旅游的根本不同之处,正在于对享受自然观念的转换。
第三,关注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低碳旅游的核心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它强调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强调当代人与后代人享受旅游资源机会均等,当代人不能以牺牲和破坏旅游资源为代价,而剥夺后人本应享有同等旅游资源的机会。它要求人们从长远的角度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确保旅游话动的开展不会超越旅游接待地区目前和未来的接待能力。
第四,带来了经济效益的提高。旅游业是国民经济中产业关联性较强的产业之一。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通过低碳旅游的发展,可以减少这些旅游区域居民的经济压力,增加居民就业机会,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从而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
第五,生态环境与旅游相互影响。低碳旅游有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活动两大事项,低碳旅游要持续发展,应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必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境意识,否则,太多的游客会对旅游区的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三)低碳金融
金融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一国的金融越发达,其资源配置的效率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刨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要得到贯彻执行,需要有效地对资源进行引导,以实现用低碳经济的模式配置资源。为支持国际社会加强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国际金融界积极倡导低碳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业向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转型。低碳经济要得到发展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的低碳化经营就是对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最好的支持。
低碳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和组织运用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引导资金流向、配置社会资源中要考虑到生态保护和对污染的治理,通过加大对环保产业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以期达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持续最大化的一系列金融活动。
低碳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在本质上它与传统金融的运动过程基本一致,都是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资金紧缺部门融资,以优化资金配置,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低碳金融突出的特点是将生态因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体系中,它关注环保产业、生态产业等长远效益的产业,以未来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支持金融的长远发展。
从目前国际金融界的实践来看,“低碳金融”涵盖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有利于环保的企业提供直接金融支持。这类金融产品如“低碳信贷”、“低碳证券”、“低碳保险”等,大都采纳了“赤道原则”等标准,提高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直接为能促进节能减排的企业提供投融资产品,也使金融机构有机会分享低碳经济发展带来的长期经济效益。二是利用金融市场及金融衍生工具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这类金融产品,大都开展从量上限制排放以缩小生态足迹的碳金融活动,在支持《京都议定书》减排机制的实施和减排目标实现的同时也遵循金融交易的准则。
目前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观念认识、制度环境、法律与政策、管理体制、技术支撑和外部推动力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所以,我们必须积极培育低碳经济发展的土壤,而要达到这一效果,金融的支持必不可少。尤其是像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金融调配资金的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在世界中的竞争力,与国家的长远利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金融业要加大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发展低碳金融就是促进经济增长快速向循环经济模式转变、进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处于社会环境中的服务业在经营过程中既要受到来自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又要受制于企业自身的管理和决策。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要发展低碳服务业,首要的条件是政府要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综合利用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和经济调节手段规范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的行为。同时,政府部门还需利用自身作为消费者的角色制定政府的低碳采购制度,此外在提供综合服务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碳排放,起到引导市场低碳消费的示范作用。其次,服务业发展低碳服务还离不开相关企业的低碳合作及消费者的低碳需要的拉动。最后,服务业在经营过程中也要加强自身的低碳管理和经营理念,共同营造服务业的低碳发展之路。
一、发展低碳服务业的外部对策
1、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首先,政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市场体制和市场环境,为企业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打破服务业多领域的垄断和管制,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服务业的效率,在减少资源浪费的前提下实现资源的最大节约,为低碳服务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舞台。
其次,政府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发展低碳服务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我国现有的治理企业生产行为的法律结构来看,针对生产环节,已有的《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主要强调资源和能源的投入减量;《清洁生产促进法》主要强调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强调废弃物产生以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是我国末端治理思想的体现,但有关资源化和再利用的专门法律目前还没有,因此应尽快制定《资源循环利用法》。
再次,政府作为管理部门还可以制定一系列促进低碳服务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制度。例如:通过制订财政补贴、减免税收以及优惠的信贷、投资等政策,鼓励低碳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鼓励从事污染治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企业,从而逐步形成低碳服务产业,既满足了社会的绿色需要,又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反之通过重税、取消财政补贴、收取高额排污费等政策,迫使部分服务企业放弃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服务行为,逐步转移到可持续发展轨道上来。
2、消费者的低碳服务需求。
消费者的低碳需求是促使企业提供低碳服务的主要动力,正是在这种动力的驱动下,服务企业才会不断地为消费者提供低碳服务。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强低碳服务的社会宣传,在众多主流新闻媒体上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的理念,树立低碳消费是时尚行为的榜样,使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公众养成低碳消费的行为习惯。引导消费者正确购物和环境友好或环境保全地消费,尽量减少包装垃圾,鼓励滑费者选购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制品;教育消费者和单位尽可能减少垃圾排放,增进反复利用意识,对生活耐用品如家电、家具等可通过旧货市场交易,或送交到指定回收点,不要随意丢弃。
二、发展低碳服务业的企业内部管理对策
1、树立低碳管理理念。低碳管理理念是企业进行低碳管理的核心与灵魂,要求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具备强烈的环保意识,要以长远的战略眼光来看待环境保护问题。企业通过开发低碳服务,进行低碳管理,使服务低能耗、高环保,积极满足低碳消费需求,进而增强企业的低碳竞争力。
2、选择清洁服务途径。实现服务途径清洁化是服务企业实现低碳化转向的重要标志之一。在传统强势服务行业中,批发零售贸易业可主要开展低碳营销、电子商务、开辟低碳采购通道、引导低碳消费等来创建低碳化的服务途径;在餐饮宾馆业中,开辟“低碳客房”、开设低碳餐厅、提供打包服务、按顾客意愿提供一次性用具等是低碳化服务途径的主要形式;在交通运输业中,可以通过发展轨道交通、合理规划行驶路线、使用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辆等形式的现代低碳交通工具来实现服务途径的低碳化。因此,必须根据不同的服务行业的服务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服务途径低碳化过程。
3.积极参与低碳认证。低碳认证是企业推行低碳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砝码。而IS014000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是目前最具代表性的低碳认证。取得该认证,即意味着企业的低碳管会公众中的信誉度、美誉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大力开展低碳营销。服务型企业在营销时应加强低碳消费理念的宣传,传递低碳消费信息,使消费者都认识到低碳消费的好处;通过低碳消费知识的教育,向广大消费者普及低碳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低碳消费观,使消费者建立合理的低碳消费结构和多样的低碳消费方式等等,以此促进服务业不断强化其低碳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其低碳服务措施,就能为我国企业开辟一条增强竞争力的新途径,这是我国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低碳技术服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2、低碳金融服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3、低碳综合管理对社会经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