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简称“浙化院”)前身为浙江化工试验所,始建于1950年1月,诞生在浙江大学内,由我国化工教育先驱、化学工程奠基人李寿恒创办。
浙化院是中化蓝天的重要科研开发平台,是目前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科研开发类院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的依托单位。同时,浙化院还是长三角有机硅研究中心、浙江省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的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依托单位。设有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化院曾先后有4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拥有各领域科研人才319人,其中:博士21人,硕士115人;教授级高工6人,高级工程师47人;还有浙江省“151” 、杭州市“131”、中化专家等各类人才22人。
1950年以来,浙化院共承担国家和省纵向科研课题600余项,取得科技成果318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类奖励189项。其中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16项。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浙化院共获得授权专利98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0件,中国发明专利67件,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1件。另外,有申请世界专利35项,已获PCT国际专利10项。
浙化院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首批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浙化院已建立起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科研人才队伍,具有国内一流的科研设备和配套设施,具备了雄厚的科研生产和技术开发实力,成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同时,浙化院作为中化蓝天集团的重要研发平台,紧密围绕氟化工、新农药、新材料和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及技术开发,成为提升中化蓝天集团科研实力、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