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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

又名:AQI
分类: 环保
属性: 技术
最后修改时间: 201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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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概念定义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定义为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针对单项污染物的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AirQualityIndex,简称IAQI)。[1]利用空气质量指数可以直观地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指导空气污染的控制和管理。

相关信息

  2012年上半年出台规定,将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替代原有的空气污染指数(API)。AQI共分六级,从一级优,二级良,三级轻度污染,直至五级重度污染,六级严重污染。当PM2.5日均值浓度达到150微克/立方米时,AQI即达到200;当PM2.5日均浓度达到250微克/立方米时,AQI即达300;PM2.5日均浓度达到500微克/立方米时,对应的AQI指数达到500。

  空气质量按照空气质量指数大小分为五级,相对应空气质量的六个类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的情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

  0~50Ⅰ优可正常活动

  51~100Ⅱ良

  101~150Ⅲ1轻微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体力消耗和户外活动

  151~200Ⅲ2轻度污染

  201~250Ⅳ1中度污染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老年人和心肝病、肺病患者应减少体力活动

  251~300Ⅳ2中度重污染

  301~500Ⅴ重污染健康人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指数超限

  美国驻华大使馆将使馆区域内监测到的PM2.5数值,通过账户“BeijingAir”12月4日北京AQI走势在Twitter网站上每小时更新。2011年12月4日19时,美使馆监测到的北京PM2.5瞬时浓度为522ug/m3,对应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上限值500,健康提示为“BeyondIn-dex(指数以外)”。

  美使馆监测到的PM2.5浓度数值,通过一定的公式转换为AQI指数,对应地作出空气质量评价。其中,污染最严重的等级为AQI达到301~500,对应的空气质量评价为Hazardous(危险的),而500就是AQI的最高值。

  这次事件促进了公众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关注和对于政府政策管理监督和参与的积极性,直接促成了空气污染监测管理的新标准、政策的发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内容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本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同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分级方案、计算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与类别,以及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的相发布内容、发布格式和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标准重要更新之一为新增污染项目指标: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即通常所称的PM2.5,其中关于发布内容的规定摘录一部分如下:

  第一,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包括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各污染物的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报告时说明监测指标和缺项指标。日报和实时报由地级以上(含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环境监测站发布。

  第二,日报时间周期为24小时,时段为当日零点前24小时。日报的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一氧化碳(CO)的24小时平均,以及臭氧(O3)的日最大1小时平均、臭氧(O3)的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共计7个指标。

  第三、实时报时间周期为1小时,每一整点时刻后即可发布各监测点位的实时报,滞后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实时报的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的1小时平均,以及臭氧(O3)的日8小时滑动平均和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的24小时滑动平均,共计9个指标。

  第四,日报和实时报数据由空气质量指数日报软件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实时报及日报数据仅为当天参考值,应在次月上旬将上月数据根据完整的审核程序进行修订和确认。

区别

  AQI与原来发布的空气污染指数(API)有着很大的区别。AQI分级计算参考的标准是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参与评价的污染物为SO2、NO2、PM10、PM2.5、O3、CO等六项;而API分级计算参考的标准是老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的污染物仅为SO2、NO2和PM10等三项,且AQI采用分级限制标准更严。因此AQI较API监测的污染物指标更多,其评价结果更加客观。

  空气污染指数,也被称为API(AirPollutionIndex的英文缩写),就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在中国,API是根据1996年颁布的空气质量“旧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制定的空气质量评价指数,评价指标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污染物。从2011年末开始,多个城市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市民的实际感受与API显示出的良好形势反差强烈,呼吁改进空气评价标准的呼声日趋强烈,也是从那时起,原本生涩的专业术语PM2.5逐渐成为“热词”。

  灰霾的形成主要与PM2.5(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有关,此外,反映机动车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的臭氧指标,也没有纳入到API的评价体系中。

  为此,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在2012年初出台,对应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也变成了AQI。“污染指数”变成了“质量指数”,在API的基础上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3种污染物指标,发布频次也从每天一次变成每小时一次。

评价方法

  就像上证综合指数不代表股价、消费物价指数CPI不代表物价一样,AQI指数也只表征污染程度,并非具体污染物的浓度值。由于AQI评价的6种污染物浓度限值各有不同,在评价时各污染物都会根据不同的目标浓度限值折算成空气质量分指数AQI

  AQI范围从0到500,大于100的污染物为超标污染物。例如PM2.5日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对应的分指数为50,75微克/立方米(就是通常所说的限值),折算为分指数是100,而500微克/立方米对应的IAQI值是500。

  AQI就是各项污染物空气质量分指数中的最大值。当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污染物为首要污染物,若IAQI最大的污染物为两项或两项以上时,并列为首要污染物。

  而在6项污染物中,PM2.5折算成IAQI为500的浓度限值,也刚好是500微克/立方米。也就是说,一旦PM2.5的日均浓度超过500微克/立方米,AQI随即达到500,无论浓度再怎么高,AQI也还是500。因此,严重雾霾期间,PM2.5日均浓度超过500微克/立方米的地方,就“爆表”了。

  AQI计算与评价过程

  第一步是对照各项污染物的分级浓度限值(AQI的浓度限值参照(GB3095-2012),API的浓度限值参照(GB3095-1996)),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各项污染物的实测浓度值(其中PM2.5、PM10为24小时平均浓度)分别计算得出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AirQualityIndex,简称IAQI);

  第二步是从各项污染物的IAQI中选择最大值确定为AQI,当AQI大于50时将IAQI最大的污染物确定为首要污染物;

  第三步是对照AQI分级标准,确定空气质量级别、类别及表示颜色、健康影响与建议采取的措施。

  简言之,AQI就是各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中的最大值,当AQI大于50时对应的污染物即为首要污染物。

发展现状

  2012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强调,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要如期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74个城市的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其中,北京市在原有12个国控点、15个市控点共27个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又新增了8个交通、区域监测站点,并完善了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所有国控站点都已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太原市已经完成所有监测站点建设并开始试运行。

  2012年12月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公开郑重承诺,是对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国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目标的第一阶段。

  各地一定要全面理解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标准监测是包括PM2.5在内的6项空气质量指标监测,并非仅仅是PM2.5的监测。各地要对新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开展监测,并综合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发布评价结果,不能只将注意力集中在监测和发布PM2.5数据上。在大城市里,臭氧的污染要引起高度重视。

  国家和地方都要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及时发布按新标准监测的数据,使公众能够从多种渠道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要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提高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当前要注意加强秋冬季节灰霾天气预警监测,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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