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概述
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这对已入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是致命性打击。[2]欧洲20多国超千家企业高管签名发公开信要求放弃对华光伏征税。
2事件详情
2012年7月2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华“反倾销”调查申请。由于欧盟市场的重要性,中国光伏企业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2012年7月26日,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四大中国光伏企业,代表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和中国光伏行业正式发表联合声明,强烈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呼吁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力求阻止欧盟立案。
2012年8月13日,商务部紧急召见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入京,共商对策。四巨头提交《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将重创我国产业的紧急报告》。
2012年8月17日,商务部受理了对欧盟多晶硅企业的双反申请,将在一个月后宣布是否立案。
2012年8月30日,在距离欧盟是否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不足10天的关键时刻,默克尔4年之内第6次访华,当天,与外界“默克尔将避谈光伏”的猜测截然相反,利好消息最终传出:中国与德国同意通过协商解决光伏产业的有关问题,避免反倾销,进而加强合作。
2012年8月31日,欧盟却向中国驻欧盟使团发出照会,确认将对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4日,商务部临时取消与四大巨头的光伏业会议,业内揣测事情可能有所转机。
2012年9月6日,中国等来了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的正式立案。
2012年9月10日,中国商务部援引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的话透露,商务部将派出副部长级代表团赴德国、法国和欧盟,就光伏电池案与后者交涉。
欧盟贸易总司司长表示,此案是欧委会根据企业申请并依法律程序立案调查,不对结果有任何预判;欧方愿意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欧盟法律框架下,在立案调查的同时与中方进行磋商讨论。
2012年9月14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布鲁塞尔与欧盟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就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案进行磋商。
2012年9月17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欧盟委员会已经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但她仍然坚持通过对话政治解决中欧光伏贸易争端。
2013年7月27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宣布,经过谈判,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已达成“友好”解决方案,该方案近期将提交欧委会批准。这一谈判结果对于中欧双方意义重大
3事件影响
对国内
光伏产业命悬一线
欧盟的反倾销“大棒”将给中国光伏业带来致命打击。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仅在美国对中国实施的“双反”案后,中国就有80%以上的多晶硅企业被迫停产,80%的多晶硅企业工人处于待岗,中国在美国的出口市场份额仅有20%,而在欧洲则高达70%,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将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巨大打击。
多家中概股面临退市
2012年在美国上市的多家中国光伏企业财报表现不佳,欧洲反倾销立案将会雪上加霜,多家中概股或面临退市风险。上半年赛维LDK净亏损额为10.8亿元,负债总额266.76亿元;大全新能源净亏损2080万美元;英利新能源连续四个季度报亏,上半年亏损额高达1.4亿美元。尚德推迟报表。其中大全新能源因股价连续低于1美元收到纳斯达克警告,尚德自8月下旬以来股价也持续低于1美元。
对欧盟
欧盟选择对中国光伏电池动手决非明智之举,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导致中欧“双输”。理由有三:
第一,将打击欧洲本身的太阳能产业。虽然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会让欧洲少数光伏电池制造商从中受益,但中国制造太阳能电池板所需的原材料、技术及设备大部分是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进口。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仅从德国就进口价值3.6亿美元的银浆,进口多晶硅更是高达7.64亿美元。中国累计从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08亿元的生产设备。欧盟举起反倾销大旗,必将会伤及产业链内的大多数欧洲企业,并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第二,将打击欧洲太阳能用户,包括普通农户。欧洲若将中国优质低价的光伏产品挡在门外,欧洲数量庞大的太阳能消费者将由此付出更高的成本,殃及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第三,将对欧盟能源安全和能源战略带来负面影响。众所周知,欧盟所需能源约一半靠进口,能源一直是制约欧盟经济发展的“软肋”,这些年也尝够了俄罗斯“断气”之苦。若少了中国质优价廉的太阳能产品,欧盟推进其能源战略将蒙上阴影。
4政府回应
日前,针对欧盟对我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诉讼,商务部已紧急召见英利、尚德、天合和阿特斯等光伏巨头进京,共商应对之策。被召见者在其提交的《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将重创我国产业的紧急报告》(下称《紧急报告》)中呼吁,在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进入45天倒计时之际,我国政府、行业、企业应“三位一体”积极应对,制定反制措施。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商务部急召行业巨头商议对策,可见其对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望推动反制措施或政府间对话等形式,避免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年7月24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等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后,我国光伏企业闻讯后迅速反应,于2012年7月26日由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在北京发布《联合声明》,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正式请求中国政府尽快采取积极措施,以维护国内光伏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11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德国、法国以及欧盟总部,就中欧光伏产品贸易问题进行磋商。
2012年9月12日至13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德国。在德期间,崇泉分别与德经济部对外经济政策司总司长布劳纳、总理府对外经济司总司长霍斯特曼、外交部经济司总司长埃尔布林举行会谈,就欧盟对我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一事交换意见,阐述中方立场。
5欧盟程序
·发布立案公告
·发布日10天内:针对“替代国”的选取抗辩
·发布日15天内:提交抽样申请表、市场经济问卷
·欧委会决定抽样后37天内:填写反倾销调查问卷
·提交市场经济申请表后一个月内:欧委会官员就市场经济地位到中国进行核查
·立案后约3个月:欧委会决定是否给予市场经济地位或分别裁决
·提交问卷后约1个月内:欧委会要求提供补充问卷
·提交调查问卷后:律师查阅非保密性文件
·取得市场经济待遇后:欧委会就调查问卷内容进行实地调查
·立案后9个月内:初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初裁后一个月内:初裁评议
·初裁前/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可要求欧委会召开听证会
·立案后第10个月—第15个月:欧委会审查生产商/出口商书面和口头意见,做最终裁决披露
·得到终裁后第10天内:终裁前评议
·立案后15个月内:终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中国光伏遭欧反倾销立案:“参照美国”将征高税率